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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行岗位导师制 山东公费医学生有了临床“师傅”

发布时间:2025-11-05 14:46 来源:大众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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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省卫健委印发《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岗位导师制实施方案(试行)》,创新开展公费医学生岗位导师制培养模式,发挥卫生专业技术骨干人员“传帮带”作用,着力提升公费医学生医疗岗位胜任力,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锻造留得住、用得上的青年人才队伍。

  为促进公费医学生适应基层医疗卫生环境,提升临床诊疗能力、基层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,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就医需求,立足医学人才成长规律,按照方案,导师制以新入职及在服务期内的公费医学生为培养对象,通过1年系统培养,帮助其适应基层环境、提升职业认同感,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,快速成长为基层医疗服务“生力军”。

  方案明确,坚持需求导向,做好传帮带,着力打造优质师资队伍。严格遴选师资队伍,要求导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、十年基层工作经验与良好群众基础,优先从业务科室骨干和中层干部中选拔。带教导师要明确专业学习重点与阶段目标,定期开展业务指导、谈心谈话,给予生活关怀,强化归属感与认同感。根据公费医学生需求与导师情况,实行双向选择,构建“骨干带新人”的精准培养模式。

  为确保效果,导师制坚持结果导向,完善闭环管理,压实全流程培养责任。

  按照“计划—协议—总结—反馈”的流程,导师制订涵盖专业带教、医德教育等内容的个性化培养计划,与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,“手把手”带教病例分析、医患沟通等临床实践技能。注重结果运用,乡镇卫生院负责开展综合评价,评价结果将作为公费医学生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,并在导师绩效考核总量中予以体现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公费医学生导师制培养工作,形成工作合力,实现上下贯通,为公费医学生导师制培养营造良好工作氛围。

  下一步,将持续优化岗位导师制培养模式,健全激励机制,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“小病善治、大病善识、重病善转、慢病善管”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。

编辑:白天 审核:周玉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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