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1日,青岛市教育局公示首批青岛市青年教师“菁英计划”培养工程学员届终考核合格名单。

根据关于实施青年教师“菁英计划”培养工程的通知(青教通字〔2023〕27号),首批青岛市青年教师“菁英计划”培养工程结束后,组织学员进行了届终答辩考核,张金秀等612名学员考核合格,现予以公示。
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(2026年10月21日-27日)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,须以书面形式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不予受理。
通讯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;邮编:260071;电话:85912935
附:首批青岛市青年教师“菁英计划”培养工程学员届终考核合格名单公示